1、研究、建立法定計量檢定基準、社會公用法定計量檢定標準或者本專業項目的法定計量檢定標準;
2、承擔授權范圍內的量值傳遞,執行強制和法律規定的其他、測試任務;
3、開展校準工作;
4、研究起草法定計量檢定規程、法定計量檢定技術規范;
5、承辦有關法定計量檢定監督中的技術性工作。
《法定計量檢定監督管理辦法》第十三條 法定計量檢定根據質量技術監督部門授權履行下列職責:
(一)研究、建立法定計量檢定基準、社會公用法定計量檢定標準或者本專業項目的法定計量檢定標準;
(二)承擔授權范圍內的量值傳遞,執行強制和法律規定的其他、測試任務;
(三)開展校準工作;
(四)研究起草法定計量檢定規程、法定計量檢定技術規范;
(五)承辦有關法定計量檢定監督中的技術性工作。
法定計量檢定是指為評定法定計量檢定器具的法定計量檢定性能,確定其是否合格所進行的全部工作,包括檢驗和加封蓋印等。它是進行量值傳遞的重要形式,是保證量值準確一致的重要措施。
國家法定計量檢定部門或其它授權的組織,為評定法定計量檢定器具的法定計量檢定性能(精確度、穩定性、靈敏度等),并確定或證實技術性能是否合格,所進行的全部工作稱。其中包括檢驗和加封蓋印。國家規程是工作的依據。
法定計量檢定基準是國家法定計量檢定基準器具的簡稱,用以復現和保存法定計量檢定單位量值,經國務院法定計量檢定行政部門批準,作為統一全國量值最高依據的法定計量檢定器具。
技術監督行政執法(以下簡稱行政執法)是指縣級以上(含縣,下同)政府技術監督行政部門,依照技術監督(法定計量檢定、標準化、產品質量監督和質量管理,下同)法律、法規、規章實施監督檢查和查處違法行為的活動。